一、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工商管理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一定的工程技术、计算机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
2、掌握管理学、经济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工商管理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4、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熟悉我国有关企业管理、政策与法规及了解国际工商管理的惯例和规则;
6、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课程:
微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四、学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学制为2.5年。凡按本专业教学计划修满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者,准予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