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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学籍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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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成人毕业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7-12 16:12:37 来源:;点击量:
     我院2017年成人毕业办理准备工作即日开始启动,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须知通告如下,望各站、学员遵照执行。
一、毕业办理对象:
(一)2017年1月份预计毕业生:2012级函授高起本科各专业学生;
(二)2017年7月份预计毕业生:2015级函授专升本、专科各专业学生;
(三)部分延期至本批次毕业的学生。
二、毕业信息核对:
    毕业信息由预计毕业生的学籍数据、学习成绩、毕业注册照片、学费结清情况、学籍清查等与毕业密切相关的各项信息构成,是我院毕业办理工作的依据,
    学院网站本通知网页下端设有核对入口,供函授站、学员核对使用(函授站登录用户名、密码与教务管理平台的相同)。
三、毕业条件及完成时限:
(一)毕业条件:成绩合格、学费结清,完成毕业电子注册摄像且照片已上网。三要素缺一无法毕业。
(二)完成时限:
1、成绩报送:各联合办学单位,须按下面规定时限将预计毕业生成绩单(包括电子版)及试卷等材料送达学院,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1月份预计毕业生:须在2016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
    7月份预计毕业生:须在2017年5月10日之前完成。
2、结清学费:所有预计毕业生须按下面规定的时限向学校结清所有学费,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1月份预计毕业生:须在2016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
    7月份预计毕业生:须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完成。
    注:各函授站催缴本站学生结清学费的时限须早于上述时限,上述时限是函授站向学校结清学费的最后时间,切记不要混淆,以免耽误学生毕业!
3、毕业电子注册照片:所有预计毕业生须按下面规定时限将已上网的毕业注册照片邮寄或送达学院,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1月份预计毕业生:须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7月份预计毕业生:须在2017年5月30日之前完成。
四、有关须知:
(一)学籍处于清查状态的专升本学生,暂无学籍,不属于在校生。此类学生的前置学历在毕业前已通过国家认证的,方能办理毕业。否则,只能退学。
(二)成考报名信息有误且生源省招办不予变更者,学校将无法为其办理毕业;
(三)邮寄材料:我校报刊站仅受理中国邮政各项业务,函授站、学员给学校邮寄材料时,请务必选用中国邮政方式办理。
    望各站、学员按照上述要求和须知完成毕业各项事宜,保证2017年成人毕业办理工作顺利完成,未明事宜请咨询我校、我院相关部门。
    学校财务:0432-64806360    学籍:64806466   教学:6480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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