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网站入口
成人学籍管理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籍学历 >> 成人学籍管理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7月成人毕业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1-11 15:00:42 来源:;点击量:
    我院2017年7月成人毕业办理准备工作即日开始启动,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须知通告如下,望各站、学员遵照执行。
一、毕业办理对象:
(一)2015级函授专升本、专科各专业学生;
(二)部分延期至本批次毕业的学生。
二、毕业信息核对:
    毕业信息由预计毕业生的学籍数据、学习成绩、毕业注册照片、学费结清情况、学籍清查等与毕业密切相关的各项信息构成,是我院毕业办理工作的依据,
    本通知网页下端设有核对入口,供函授站、学员核对使用(函授站登录用户名、密码与教务管理平台的相同)。
三、毕业条件及完成时限:
(一)毕业条件:成绩合格、学费结清,完成毕业电子注册摄像且照片已上网。三要素缺一无法毕业。
(二)完成时限:
1、成绩报送:各联合办学单位,须在2017年5月10日之前将已结清学费的预计毕业生的成绩单(包括电子版)及试卷等材料送达学院。
2、结清学费:所有预计毕业生须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向学校结清所有学费,否则无法办理毕业。各函授站务必提前组织本站学生结清应缴学费,并在上述时限前连同缴费名单一并交至学校财务。
3、毕业电子注册照片:所有预计毕业生须在2017年5月30日之前将已上网的毕业注册照片邮寄或送达学院,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四、有关须知:
(一)学籍处于清查状态的专升本学生,暂无学籍,不属于在校生。此类学生的前置学历在毕业前已通过国家认证的,方能办理毕业。否则,只能退学。
(二)成考报名信息有误且生源省招办不予变更者,学校将无法为其办理毕业;
(三)邮寄材料:我校报刊站仅受理中国邮政各项业务,函授站、学员给学校邮寄材料时,请务必选用中国邮政方式办理。
    望各站、学员按照上述要求和须知完成毕业各项事宜,保证2017年7月成人毕业办理工作顺利完成,未明事宜请咨询我校、我院相关部门。
    学校财务:0432-64806841    学籍:64806466   教学:64806648
   
    函授站核对入口
    学生个人核对入口
版权所有©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995-2013
地址:吉林市长春路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电话 :0432-64806648 邮编: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