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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学籍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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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成人毕业生毕业办理通知

发表时间:2015-01-12 09:51:18 来源:;点击量:
    我院2015年7月成人预计毕业生毕业办理准备工作即日开始启动,为使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须知通告如下:
一、毕业办理对象:
(一)2013级函授专升本各专业学生,2013级函授专科各专业学生;
(二)部分延期至7月份毕业的学生。
二、毕业信息核对:
    毕业信息由预计毕业生的学籍数据、学习成绩、毕业注册照片、学费结清情况、学籍清查等与毕业密切相关的各项信息构成,是我院毕业办理工作的依据,各函授站、学员须高度重视,认真核对。
    学院网站本通知网页下端设有核对入口,供函授站、学员核对使用(函授站登录用户名、密码与教务管理平台的相同)。
    因函授站、学员未核对而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函授站、学员本人承担。
三、毕业三要素及完成时限:
(一)毕业三要素:成绩合格、学费结清,完成毕业电子注册摄像且照片已上网。三要素缺一均无法毕业。
(二)完成时限:
1、成绩报送:各联合办学单位须在2015年5月10日之前将预计毕业生成绩单(包括电子版)及试卷等材料送达学院,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2、结清学费:所有预计毕业生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向学校结清所有学费,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注:各函授站催缴本站学生结清学费的时限须早于上述时限,上述时限是函授站向学校结清学费的最后时间,切记不要混淆,以免耽误学生毕业!
3、毕业电子注册照片:所有预计毕业生须在2015年5月30日之前将已上网的毕业注册照片送达学院,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四、有关须知:
(一)学籍处于清查状态的专升本学生,暂无学籍,不属于在校生。此类学生的前置学历在毕业前已通过国家认证的,方能办理毕业。否则,只能退学。
(二)成考报名信息有误且生源省招办不予变更者,学校将无法为其办理毕业;
(三)入学后身份证号规则升位的(相对于15位号,在出生年份前加19,增加末位号),需向我院提供升位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邮寄材料:
    我校报刊站仅受理中国邮政各项业务,向我院邮寄材料时,请务必选用中国邮政方式办理。否则,所产生不良后果由邮寄者自行承担。
    我院地址: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邮编:132012 
    望各函授站、学员按上述要求和须知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7月成人毕业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凡未按上述要求和须知完成毕业准备工作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其责任将由相应的函授站、学员承担。
    我校及我院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学校财务:64806360    我院学籍:0432-64806466   我院教学:64806648

   函授站核对入口
   学生个人核对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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