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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员入学年份及毕业年届的规定

发表时间:2013-04-08 15:47:46 来源:;点击量:
    教育部教学厅[200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人高校招生调整考试时间后学生入学年级与年届问题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2004年春季入学的学生为2004级。今后,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的春季入学的学生均以入学年份为入学年级,毕业年届按学制时间相应类推。”
    自2003起,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录取时间与与入学时间不在同一年度。改为当年十月份考试、年底录取,第二年春季入学注册,即学籍从考试的次年算起,毕业年届按学制相应类推。
    以2003年为例,参加2003年10月份全国成人高考并被我校正式录取的高起本科学生,应在2004年春节入学注册,为2004级。在学制(2003年我校高起本科学制为6年)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所有课程的学生,其毕业时间应在2010年春季,为2010届毕业生。其他依次类推。
    新生取得学籍的年代定称为“级”,获取毕业证书的年代定称为“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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