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财务管理、纳税筹划、审计和会计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能力,掌握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系统软件应用能力,熟悉会计、审计相关领域理论与相关政策,具有较强实践操作技能,能在电力行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国际会计惯例;
4、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课程:
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税法、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
四、学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学制为2.5年。凡按本专业教学计划修满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者,准予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