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最长时限(即学籍有效期)为“学制+2年”。截止目前,我校有63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未能完成学业且无任何正当理由,根据教育部及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有关规定,我校视其自动退学,并将于2024年9月注销其在我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
现将拟注销学籍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8日。
对我校上述决定或拟注销学籍名单持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反馈,我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反馈方式: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异议反馈表(附件2)发至“qq375653232@163.com”邮箱内。
特此通告。
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