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网站入口
学院动态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动态公告 >> 正文

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下半年“两考”诚信教育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6-10-21 16:02:58 来源:;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2016年10月22-23日、29-30日将分别进行自学考试和成人招生考试(两考),这是继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及新《教育法》公布实施以来,吉林省考试院组织的第二次自学考试和第一次成人招生考试。
    为抓好“两考”考风考纪,进一步明晰《刑法》修正案(九)及新《教育法》对考务工作的新要求,防止在校考生发生违纪和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教育部、吉林省考试院及学校有关要求,特制定学校“两考”诚信教育工作方案,并依此方案加强对在校生和考务人员开展全方位考风考纪教育、诚信教育及法律意识教育,实现依法考试、平安考试工作目标。
    一、组织保障(与“打击考试作弊,净化校园环境”工作方案同)
    成立学校平安考试及诚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蔡国伟
    副组长:王喜库  吕海龙  关晓辉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庆洲  王建元  孙灵芳  时君友  严干贵 
    宋  克  宋人杰  张海波  韩洁平  张福东 
    张睿华  李  兵  李  勇  李忠春  李鹏松 
    陈万福  屈成忠  罗丙中  苗亚男  唐  逸 
    陶瑞峰  曹生现  吴润娇  戴  可  鞠彦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鞠彦忠  李忠春 
    副主任:孙灵芳  张睿华       
    小组成员:
    张  新(纪检办)
    董  葳(学工部)
    赵  猛(学工部)
    于  刚(团委)
    杜国胜(保卫处)
    王  蕾(信息办)
    门雨颖(研究生部)
    金逸仙(后勤保障部)       
    二、任务分解
    1.学工部和研究生部:要围绕《刑法》修正案(九)及新《教育法》的有关内容,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通过课堂、校园网、广播等各种载体,从学校层面对在校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诚信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加大对自学考试考生的宣传教育力度,让考生充分了解参与考试作弊和替考行为将给自己带来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坚决杜绝成考替考事件发生。
    2.校团委、后勤保障部:负责在考试前和考试期间,每天对校内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宣传栏等位置进行巡查,发现关于销售作弊器材、买答案、找枪手等小广告,一律进行拍照取证,同时进行清理工作。
    3.保卫处:负责协助成教学院做好考试安全工作,负责监控校内外的有关异常情况,一旦发现,要及时上报处置,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校团委:负责校园网络的监控,主要对学校的论坛、BBS等进行监控,发现销售作弊器材、卖答案和找枪手等广告,及时与信息办反馈协调,由信息办负责及时屏蔽,并查找发布该信息的人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5.成教学院:负责规范相关考试环节,选聘、培训监考教师,加强对涉考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查利用电子通讯设备作弊的违纪行为,平安完成此次自学考试工作。
    6.各相关院系负责对广大教职工开展诚信教育,务必做到:广泛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切实把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内容贯穿到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杜绝违法行为,减少违纪行为,使全体教师及考务人员全面掌握有关法律关于考试作弊的相关内容,做到全面了解、正确掌握、自觉执行。
    7.纪检办:负责监督平安考试及诚信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三、在校生及教师等考务人员学习内容:《刑法》修正案(九)、新《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及学校有关规定。
 
版权所有©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995-2013
地址:吉林市长春路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电话 :0432-64806648 邮编: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