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3年7月成人预计毕业生毕业办理准备工作即日开始启动,为使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须知通告如下:
一、毕业对象:2011级函授专升本各专业学生,以及部分延期至7月份毕业的学生。
二、毕业信息核对:
毕业信息由预计毕业生的学籍数据、学习成绩、毕业注册照片、学费结清情况、学籍清查等与毕业密切相关的各项信息构成,是我院毕业办理工作的依据,各函授站、学员须高度重视,认真核对。
本网页下端设有核对入口,供函授站、学员核对使用(函授站登录用户名、密码与教务管理平台的相同)。
因函授站、学员未核对而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函授站、学员本人承担。
三、毕业三要素及完成时限:
(一) 毕业三要素:成绩合格、学费结清,完成毕业电子注册摄像且照片已上网。三要素缺一均无法毕业。
(二) 完成时限:
1、成绩报送:各联合办学单位,须在2013年5月10日之前完成,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2、结清学费:所有预计毕业生须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向学校结清所有费用,否则将无法办理毕业。
注:各函授站催缴本站学生结清学费的时限须早于上述时限,上述时限是函授站向学校结清学费的最后时间,切记不要混淆,以免耽误学生毕业!
3、毕业电子注册照片:所有预计毕业生须在2013年5月30日之前将新华社所摄纸质照片送交学院(交送纸质照片时同版本电子图片必须已上网),否则无法办理毕业。
非新华社洗印的照片(信息不全)我院不予采用。
四、有关须知:
(一)学籍处于清查状态的专升本学生,暂无学籍,不属于在校生。此类学生的前置学历在毕业前已通过国家认证的,方能正常毕业。否则,只能退学。
(二)成考报名信息有误者,无法变更,均按成考报名信息办理毕业;
(三)入学后身份证号发生不规则升位或更名的学生,须2013年3月30日之前向我院出具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盖章的公民个人信息变更证明,否则,我院无法受理变更事宜;凡提供虚假公安机关证明者,日后一经核实,出具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入学后身份证号发生规则升位的(相对于15位号,在出生年份前加19,增加末位号),需向我院提供升位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邮寄材料:
我校报刊站仅受理中国邮政各项业务,向我院邮寄材料时,请务必选用中国邮政方式办理。否则,所产生不良后果由邮寄者自行承担。
我院地址: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邮编:132012 单位名称:东北电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请各函授站、学员按上述要求和须知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3年7月毕业办理工作顺利完成。凡未按上述要求和须知完成毕业准备工作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应的函授站、学员自行承担。
我校及我院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学籍:0432-64806466 教学:64806648 学校财务:64806543
函授站核对入口
学生个人核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