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土木工程技术及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本知识,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能够在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电力建设单位、投资与金融领域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工作或在政府部门、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管理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
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
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
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
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
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
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
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主干课程:
工程经济学、房屋建筑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工程估价。
四、学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学制为5年。凡按本专业教学计划修满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者,准予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